课程特点:完全按照2010年考试大纲章节体系进行全面系统讲解,并提供精炼的同步授课讲义,对各章考查目标和考查重点进行分析总结,结合真题和经典习题,从掌握知识与运用做题的角度全面讲解考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,以达到全面掌握课程内容,打好坚实基础的教学效果。
教学目标:帮助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内容,对课程内容结构形成完整的体系认识,培养学员熟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课程讲义:
第一章 保险公估人概述
考试要求
一、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及特征
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概念、保险公估人的特征、保险公估人的职能、保险公估人的作用和保险公估人的法律地位;了解保险公估人的产生和保险公估人的现状。
二、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及分类
掌握保险公估人的组织形式和保险公估人的分类。
要点详解
第一节 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及特征
一、保险公估人的概念
保险公估机构,习惯上称保险公估人,是指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(简称“中国保监会”)规定的资格条件,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(简称“许可证”),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,从事保险标的评估、勘验、鉴定、估损、理算等业务的单位。
表1-1 保险公估人的概念
|
内容
|
含义
|
|
特许资格
|
在我国,保险公估人需要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资格条件,并经其批准取得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
|
|
服务对象
|
服务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,接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或双方共同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标的评估、勘验和理算等服务
|
|
服务性质
|
受保险当事人委托而提供的服务,是一种市场的公证行为
|
|
业务范围
|
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保险标的评估、勘验、鉴定、估损和理算等
|
【例题1.1】保险公估人的服务对象包括( )。
A.原保险人 B.再保险人
C.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D.保险中介人
【答案】C
【解析】保险公估人服务于保险合同当事人,接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或双方共同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标的评估、勘验和理算等服务。
…………